紀念陳我老師獎助學金
一、設置緣由:陳我老師,民國9年出生於本鄉竹圍村的貧困家庭。日據時期,從『公學校』畢業後,續朝『高等科』就讀,而後歷經『教員養成所』的師資訓練後,成為小學教師。教職生涯裡,秉持終身學習的理念,持續赴台中師專進修。陳我老師為人勤儉溫文,凡事以身作則,少說教,擔任教職47年,春風化雨無數,民國75年於本校退休。 陳我老師育有六男一女,都於本校完成國民教育,大兒子俊木師範畢業後,也回到母校擔任教職、繼而退休。民國95年,陳我老師辭世後,兒女:俊木、惠姿、俊良、俊廷、俊六,依父親遺訓,為感懷母校對子孫們的栽培,以及激勵在地貧困出身的優秀學子,將喪葬時,各界的厚愛及老先生身後所遺,捐贈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做為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基金。105至107年間,么兒陳俊六先生又捐贈新台幣參拾萬元整,目前基金為壹佰伍拾萬元整。
二、基金存放原則
(一)以名崗國小陳我老師獎助學基開戶(第三支局:大庄郵局)、本金定存,孳息為獎助學基金。
(二)以基金為戶名,學校校長、遺族代表人陳景元為存款人。
三、獎助金發放原則:每學年一次,每班一名,受獎助者不與其他獎助金請領重複。孳息平均分配為獎助金。期末校方邀請捐贈代表至校親自頒獎。
四、實施對象:清寒優秀學生,每班一名,由導師認定。
五、應提證件:
(一)申請書
(二)成績單
六、審查辦法:申請書及證件由教務處初審合格,經校長批示後造冊印領。
七、備註:每學年期末校方檢附存摺影本及收支明細表送捐贈者查信。
二、基金存放原則
(一)以名崗國小陳我老師獎助學基開戶(第三支局:大庄郵局)、本金定存,孳息為獎助學基金。
(二)以基金為戶名,學校校長、遺族代表人陳景元為存款人。
三、獎助金發放原則:每學年一次,每班一名,受獎助者不與其他獎助金請領重複。孳息平均分配為獎助金。期末校方邀請捐贈代表至校親自頒獎。
四、實施對象:清寒優秀學生,每班一名,由導師認定。
五、應提證件:
(一)申請書
(二)成績單
六、審查辦法:申請書及證件由教務處初審合格,經校長批示後造冊印領。
七、備註:每學年期末校方檢附存摺影本及收支明細表送捐贈者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