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陳再來博士獎學金
校友陳再來博士獎學金設置實施辦法
壹、 主旨:
一、陳再來博士為本校傑出校友,百週年校慶為回饋母校,特捐出新台幣五萬元作為獎勵優秀學子鼓勵其勤奮向學,對外學藝競賽成績優異為校爭光。
二、以獎金獎勵,以達學生能自動自發學習之意願。
貳、 依據:陳再來博士獎學金委員會。
參、 實施對象:本校在校學生經學校推薦代表對外參加學藝競賽
(語文、數學、科展)成績優良者。(縣府核定文號為主)
肆、 實施辦法:
一、本校學生參加鄉級比賽獲獎者:
1.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陸佰元整。
2.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肆佰元整。
3.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參佰元整。
二、本校學生參加縣級以上之比賽成績優良者:
1.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
2.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3.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4.第四名 - 獎金新台幣捌佰元整。
5.第五名 - 獎金新台幣陸佰元整。
三、本校學生參加全國性比賽成績優良者:
1.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2.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
3.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4.第四名 - 獎金新台幣捌佰元整。
5.第五名 - 獎金新台幣陸佰元整。
四、團體組比賽每名學生獎金比照個人組名次發放。
(團體總成績不再另行發放)
伍、獎金來源由陳再來博士獎學金籌措支應。
獎勵金頒發時間於成績確定每學期期末結業式,由學校邀請陳再來博士蒞校頒發。
陸、本獎學金自九十四學年度開始實施。
柒、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陳再來博士獎學金委員會討論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