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經濟部能源局106年度「能源教育推動中心實施計畫」。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3月1日師大機電字第1061004437 號函。
三、南投縣政府106年3月1日府教體字第1060045481 號函。
貳、目的:
一、藉由能源創意繪畫暨書法之創作,使學生在思考的過程中,了解「能源」的重要概念,進而強化能源知識及培養節能習慣。
二、提昇本縣師生能源教育之基本素養,落實能源教育。
叁、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 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 協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四、 承辦單位:南投縣南投市漳興國民小學(南投縣能源重點學校)
肆、參賽對象:本縣各國民小學低、中、高年級學生。
伍、參賽組別:
(一)低年級組:能源創意繪畫
(二)中年級組與高年級組:能源書法
陸、參賽主題與規格
一、主題:以再生能源(太陽能、風力能、水力能)為主題,藉此傳達再生能源之重要性。
二、作品規格
低年級組:
(一) 參賽作品統一繪製於8開圖畫紙約(38x27公分)。
(二) 作品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材料表現,以
圖像呈現主。
中高年級組:
(一) 使用四開宣紙(34×69㎝)、直式書寫、字體、大小不拘,不須裱褙,
必須落款。
陸、評選標準
一、低年級組:能源創意繪畫
(一)主題表達40%;
(二)美感與色彩表現30%
(三)創意表現30%
二、中高年級組:能源書法
(一)主題表達20%
(二)筆法40%
(三)結構40%
柒、繳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1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附件1)黏貼於作品後右下角、切結書(附件2)及作品一併掛號寄至或親自送達承辦學校(漳興國小: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69號,承辦人:學務主任曾筱茹049-2224013分機033 / 學務處代理主任李仁傑 049-2224013分機013 )。
捌、評選日期:
訂於106年5月25日(星期四),於南投縣漳興國民小學,遴聘6名專家學者進行分組公開評選。
玖、競賽獎項
評選出特優、優等數位,各組獎項成績若未達得獎標準則名額可從缺,其缺額經委員決議後可彈性調整至其他獎項,各組獎項獎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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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特優 |
優等 |
指導老師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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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年級 |
1 |
5 |
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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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級 |
1 |
5 |
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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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級 |
1 |
5 |
6名 |
一、 每類分組之「特優」1名,共3名:頒發1,000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列指導老師1名,並給予嘉獎乙次。
二、 每類分組之「優等」5名,共15名:頒發500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列指導老師1名,並給予獎狀乙紙。
拾、注意事項
一、 限個人創作,每人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
二、 參賽者應切結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獲得其他競賽佳作以上之得獎作品(不含佳作),需簽立切結書(如附件2)。如經發現參賽者違反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除追回已頒發之獎狀、獎金,並公告違規事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 主辦及執行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宣導範圍內,得不限時間、地點及次數,將參賽作品作為公開宣傳或推廣之用。
四、 凡經審查得獎之作品,於此次活動以外之媒體宣傳使用時,均需註明該項作品曾經參加本次活動得獎。
拾壹、經費來源:由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本縣能源教育推動中心項下支應。
拾貳、經費概算:略。
拾叁、獎勵:辦理成效績優,承辦學校相關人員依本縣教育人員獎懲標準辦理敘獎。
拾肆、本辦法經縣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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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組別 |
□低年級組□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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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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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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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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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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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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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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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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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06年度能源創意繪畫暨書法競賽報名表
附件2
南投縣106年度能源創意繪畫暨書法競賽
【作品原創切結書】
本參賽能源創意繪畫暨書法作品確實為原始創作且親自製作完成,並無假以他人或抄襲仿冒他人之情事,且未曾於他項競賽中獲獎。
如違反規定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本人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無條件歸還已領之獎狀與獎金並接受相關罰則。又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由本人負完全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參賽者簽名: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