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簡章
106年1月5日南投縣國小一般智能暨降低入學簡章審議通過
壹、 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 教育部頒「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三、 教育部頒「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
貳、 目的
一、 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之教育。
二、 啟發其思考與創造力,以便充分發展其身心潛能。
三、 發展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之潛能,養成獨立研究之能力。
參、 報名資格
一、 甲組: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且經指導教師、家長或專家學者觀察推薦者。
二、 乙組: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四年級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且上學期國語、數學、自然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並經指導教師、家長或專家學者觀察推薦者。
肆、 領取報名表
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2日(星期四)止於南投市光華國民小學領取報名表,或由南投縣教育處網站(http://sso.ntct.edu.tw/bulletin/ResPublication.aspx)及南投市光華國民小學網站( http://163.22.60.99)下載。
伍、 報名時間、地點
一、 時間:初選報名自106年3月1日(星期三)起至106年3月2日(星期四)止。
複選報名為106年4月19日(星期三),報名時間皆為每天08:00~16:00。
二、 地點:南投縣南投市光華國民小學
校址:54044南投縣南投市光華里光華四路2號
詢問電話:049-2332549,049-2329796
陸、鑑定方式
一、鑑定程序:
(一) 初審:
由原就讀學校就考生之報考資格及其所檢附之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一)等資料進行初審,通過者進入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初選。
(二) 初選:
施測團體智力測驗,通過初選標準者進入鑑輔會複選。
(三) 複選:
實施個別智力測驗,複選通過標準者始得進入鑑輔會綜合研判審查。
(四) 綜合研判:
經本縣鑑輔會審查通過者,視為資優鑑定通過,並由鑑輔會予以安置。
二、鑑定科目、時間及地點:
(一)初選:
1.科目:團體智力測驗。
2.時間及地點:106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起於南投市光華國民小學舉行。
(二)複選:
1.科目:個別智力測驗。
2.時間及地點:106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08:30起,依報名排定時段於南投市光華國民小學舉行。
柒、報名手續
一、初選報名時應檢附資料:
(一) 填寫初選報名表(附件二)、初選准考證,貼妥最近3個月2吋半身證件照2張。
(二) 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郵資32元並請正楷書寫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該信封為寄發鑑定結果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三) 繳交報名費新台幣600元。持有縣市鑑輔會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及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須附證明文件)。
(四) 各考生應依規定檢附觀察推薦表(附件一)。
(五) 報名完成後請領取初選准考證。
二、身心障礙考生考場服務辦法:
(六) 服務對象:領有縣市鑑輔會核發身心障礙證明之考生。
(七) 其他患有聽障、下肢、情緒等障礙或重大疾病者,請於報名時告知承辦學校,承辦學校彙整轉交鑑輔會,無需填寫考場服務申請表(附件四)。
(八) 申請考場服務需繳交個別化教育計畫及鑑輔會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九) 提供考場服務以不影響考試公平性為原則,且經過鑑輔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審定之。
三、 複選報名時應檢附資料:
(一) 填寫複選報名表(附件三)、複選准考證,貼妥最近3個月2吋半身證件照2張。
(二) 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郵資32元並請正楷書寫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該信封為寄發鑑定結果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三) 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200元。持有縣市鑑輔會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及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須附證明文件)。
(四) 報名完成後請領取複選准考證。
捌、鑑定標準
一、初審通過標準:
(一)甲組:學習特質觀察量表達40分以上,且經原就讀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通過者。
(二)乙組:1.學習特質觀察量表達40分以上,且經原就讀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通過者。
2.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自然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
二、初選通過標準:
團體智力測驗評量結果達平均數正1.3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0以上。
三、複選通過標準:
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
四、 上揭每一程序均須通過,並經鑑輔會綜合研判會議審查通過者。
玖、安置
一、甲組:符合一般智能資優生鑑定標準者,按個別智力測驗成績序最高取前30名(若最低錄取標準同分有2人以上者,則依團體智力測驗及學習表現,經綜合研判後擇優錄取),安置於光華國民小學資優資源班;就讀於埔里鎮、魚池鄉、仁愛鄉、信義鄉之學生由學校提供資優教育方案。
二、乙組:符合一般智能資優生鑑定標準者,按個別智力測驗成績序最高取前27名(若最低錄取標準同分有2人以上者,則依團體智力測驗及學習表現,經綜合研判後擇優錄取),安置於光華國民小學資優資源班;就讀於埔里鎮、魚池鄉、仁愛鄉、信義鄉之學生由學校提供資優教育方案。
拾、寄發成績
一、初選通過公告:106年4月14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南投縣教育處網站(http://www.ntct.edu.tw/index.php)及南投市光華國民小學學校布告欄及網頁(http://163.22.60.99),並另以書面個別通知。
二、複選錄取公告:106年5月12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南投縣教育處網站(http://www.ntct.edu.tw/index.php)及南投市光華國民小學學校布告欄及網頁(http://163.22.60.99),並另以書面個別通知。
拾壹、成績複查
一、如對初選評量結果有疑義者,請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如附件五),於106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2時,向光華國民小學輔導室提出成績複查申請,並繳交申請費新台幣100元。
二、如對複選評量結果有疑義者,請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如附件五),於106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2時,向光華國民小學輔導室提出成績複查申請,並繳交申請費新台幣100元。
三、初、複選複查每人以一次為限。複查僅確認成績之登錄、計算,不重新閱卷。
拾貳、報到日期
106年5月31日(星期三)08:00至16:00,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
拾参、其他
一、 參加各項評量務必攜帶准考證正本,如有毀損或遺失,請於鑑定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明文件及與原准考證所貼相同之二吋相片申請補發,資料不齊不予補發。准考證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100元。
二、 如有學生報到後欲放棄安置,需由家長簽立南投縣資賦優異學生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生聲明書(如附件六),並不得再要求重新安置於資優資源班或另外實施特殊教育方案。
三、 初選係使用標準化測驗,學生不得延後入場或提早出場。
四、 本鑑定簡章經本縣鑑輔會通過後公佈實施,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鑑輔會決議辦理。
五、 鑑定結果經本縣鑑輔會核定後放榜。

附件一
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
觀察推薦表
一、基本資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推薦人姓名
就讀學校及班級 國小 年 班 推薦身分 □ 指導教師
□ 家長
□ 專家學者
學生住址 推薦人單位級職
(家長身分者得免填)
學生聯絡電話 推薦人聯絡電話
二、學習特質觀察量表(由推薦人勾選)(※高低依次為5至1,請勾選適當項目)
項目 特 質 內 容 等級〔請勾選〕
1 2 3 4 5
一 學習能力快速,所需的學習時間比別人少。
二 做感興趣的事物專注、持久。
三 觀察力敏銳,可以從各種經驗中得到許多訊息。
四 記憶能力強﹐聽過或看過的訊息能持久不忘。
五 理解能力優異﹐能夠快速掌握主要概念。
六 類推能力良好﹐能夠舉一反三。
七 能夠善用學習策略﹐甚至發展一套適合自己的學習法則。
八 主動涉獵感興趣的題材﹐相關知識豐富。
九 富好奇心﹐對於感興趣的事物﹐常打破砂鍋問到底。
十 樂於接受挑戰﹐喜歡接觸困難度高的學習材料。
總計得分: 分,備註:每項最高5分,滿分最高50分,40分以上始予以推薦。並請詳實勾選。
三、學習表現〔請級任老師依學生近兩年內表現具體填寫,並儘量檢附具體佐證資料〕
一 學業成就方面:(如國語、數學、社會、自然等學科學業成就佔班上
百分比或名次)

二 學習潛能方面:(如邏輯概念、推理能力、文學創作…等)


三 學習態度方面:(如課堂表現、作業表現…)


四 特殊表現方面:(如創造力、領導力…)


五 社會適應方面:(如人際關係、情緒管理…)


※若空間不足填寫,可浮貼填寫
導師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
初選報名表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性別 □男 □女
出 生
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生
學 校
名 稱 南投縣 國民小學 年 班
住 址
家 長
姓 名 兩吋半身
證件照片 原就讀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或校長)核章



關 係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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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
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
複選報名表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性別 □男 □女
出 生
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生
學 校
名 稱 南投縣 國民小學 年 班
住 址
家 長
姓 名 兩吋半身
證件照片 備註



關 係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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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
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附件四
南投縣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
學生姓名 性 別 □男 □女
就讀學校 (鄉鎮市) 國民小學 准考證號碼
鑑定類別 一般智能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緊急聯絡人 與學生關係
聯絡電話 (宅) (公)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 縣(市) 市(鄉鎮)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之
繳驗證件 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影本

個別化教育計畫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鑑定服務項目:請學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服務項目 審定結果
 調整考試時間:延長作答時間二十分鐘(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是 □否
 調整考試時間:提早五分鐘入場 □是 □否
 輔具:提供擴視機、放大鏡、點字機、盲用電腦、調頻助聽器 □是 □否
 作答方式之調整:代謄答案卡、電腦輸入、放大答案卡、電腦打字代謄。 □是 □否
 提供視障學生影印放大至一點五倍之試題 □是 □否
 其他功能性障礙所需服務(請詳填) □是 □否
學生親自簽名: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就讀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章(主任委員章及特推會章) 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章


附件五
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成績複查申請表
收件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 )
手機: 聯絡地址
申請複查項目
(請勾選) □初選 □複選
原登記成績結果
申請人簽名
繳複查費
(新台幣100元)

--------請----------勿----------撕----------開----------

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成績複查結果表
收件編號:
學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申請複查項目
(請勾選) □初選 □複選
複查成績結果
備註


附件六
南投縣10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放棄特殊教育身分(服務)
聲明書
就讀學校: 國中/國小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資料 學生
姓名 就讀
年級 目前
教育安置型態 □資優資源班
□資優教育方案
□其他:
欲放棄之資賦優異類別 □語文 □數理 □創造能力 □其他特殊才能 □領導能力
□一般智能 □音樂 □舞蹈 □美術 □縮短修業年限
放棄特殊教育身分(服務)原因 放棄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 □學生因適應不良,不願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並放棄特教身分
□學生因遷居轉學,不願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並放棄特教身分
□家長(即監護人)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並放棄特教身分
□其他:
註一:本聲明書所稱放棄特殊教育服務,係指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取消在學相關特殊教育服務與福利
註二:本聲明書所稱放棄特殊教育身分,係經南投縣鑑輔會審核通過後,該生將從特教通報系統服務學生
資料中刪除,且就讀學校將不再提供其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與福利。
(服務)聲明
家長放棄特殊教育身分 本人已知特教相關權利及義務,同意子弟

放棄 □接受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
此致
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學校檢附相關資料與審核
附資料學校檢 □ 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
□ 鑑輔會鑑定安置公文。
提報學校核章 業務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 長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
委員會核章

聯絡電話: 分機
備註:學校接受家長提出「放棄接受特教身分(服務)聲明書」後,應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並邀請家長出席參加,充分溝通並確實告知相關權利及義務事宜,俟家長審慎考慮後取得其同意聲明書,經學校審核通過後,再行提請鑑輔會複審。